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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会议纪要门” 妙可蓝多、董秘齐收警示函

时间:2021-06-04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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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妙可蓝多董秘谢毅作为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未做好信息发布管理工作并及时发布澄清公告,故对其予以书面监管警示。

  6月3日晚,上交所发布公告称,因妙可蓝多董秘谢毅作为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未做好信息发布管理工作并及时发布澄清公告,故对其予以书面监管警示。

  据了解,2021年5月26日盘中,有媒体报道称,妙可蓝多5月25日的会议纪要显示,公司4月份的销售有所放缓,5月份销售数据不及预期,原因主要包括公司减少了近4000家网店、公司增量计划执行不到位、部分成熟市场的增长没有达到预期要求等。公司股价于5月26日跌幅为10.00%,收盘价为75.76元。

  上交所指出,对于上述涉及公司业绩的媒体报道事项,妙可蓝多未及时核实并明确市场预期。直至5月28日披露澄清公告称,上述信息系公司某区域经理通过电话会议接受第三方询问,将其个人理解的公司相关情况透露于第三方,公司其他人员未参与上述会议,公司的营业收入、利润及其他经营数据以法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

  2021年5月26日至5月28日,妙可蓝多股价因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触及交易异常波动。上交所表示,公司的经营、业绩信息属于对公司股票交易及投资者决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敏感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客观地通过法定披露渠道发布。

  但妙可蓝多未对业务人员接受问询和交流信息内容严格管理,导致上述信息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对外发布,信息披露不公平,期间公司股价出现较大波动。此外,公司也未及时核实澄清重大媒体报道事项。故董秘谢毅作为具体负责人被予以监管警示。

  同时,上交所称,公司应当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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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佳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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